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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规范

南京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2 19:56:45 |   作者: 试验规范

  南京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办学始于1952年森林工程林区土建方向,1986年开设土木工程专业,现有森林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土木工程(江苏省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森林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程管理)、1个森林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现有土木工程、森林工程、工程管理、测绘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均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全数通过国家专业认证(评估),现有在校本科生约2000人,研究生500余人,留学生40余人。

  学院在绿色土木工程材料、竹木新型结构体系、绿色岩土加固技术、道路与桥梁建造与养护、市政水处理与环境修复等方面形成鲜明的特色与优势,深度参与多个高速公路、跨江跨海大桥、城市地铁、城际轨道、汶川及玉树地震灾区重建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科技攻关和建设任务,为地方与区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较为可靠的技术上的支持和有效解决方案,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多次受到政府及学会表彰;与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十几个国家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土木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工程管理、测绘科学与技术、森林工程。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知名学者,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海外著名大学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C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副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D类:省级重点(品牌)人才工程入选者、海外著名大学助理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E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岁以下,教授,或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教授相当水平的人才。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获得国家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2,二等奖排名第1),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2,一等奖排名第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发表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2篇。教学、科研代表性成果突出者或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降低对论文篇数的要求。海外引进人才不受项目、奖项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岁以下,副教授。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获得国家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有获奖证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7,二等奖排名前5,三等奖排名前3),或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7,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或学术会议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发表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2篇。

  (2)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学术机构博士学位获得者或从事博士后研究两年以上,年龄35岁以下,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副教授相当水平的人才。近四年,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发表国内外权威期刊论文至少1篇。国内博士后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项目2项。教学、科研代表性成果突出者或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降低对论文篇数的要求。海外引进人才不受项目要求。

  讲师水平人才应聘条件请参照学校人事处网页发布的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网址:)。

  (1)海外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规模的公司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对已回国人员,回国后在国内上班时间尚未超过3年)。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2)国内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领先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教育培训、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②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③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二;④获得高等教育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水杉学者”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税前),在安家费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室办公条件、过渡房、研究生和博士后招收指标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A类:年薪不低于110万元,提供丰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学校根据学科发展规划,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全力保障人才在校安心工作、舒心生活。具体实际的要求和待遇一事一议。

  B类:年薪不低于90万元,发放安家费30万元、购房补贴150—2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0—500万元。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条件,并根据需要配备科研助手。

  C类:年薪不低于70万元,发放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100—1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200万元。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条件。

  D类:年薪不低于35万元,发放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70—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0—100万元。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办公条件。

  聘期内按国家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并给予相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周转住房等支持。

  E类: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60—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0—5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F类: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30—6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30万元。

  聘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和生活待遇;解决出入境、居留、落户、子女入学等事宜;配备若干学术骨干,支持申请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提供专用实验室100m2。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36万元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同),对特别优秀人才,提供不低于400万元/人的科研经费,以及36万元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