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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规范

编制备案制人员85名!公开招聘!

发布时间: 2024-03-03 04:48:54 |   作者: 试验规范

  赣东学院系2021年1月25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转设而来的抚州市属公院校。学校现有在校生7200余名,设有28个专业(其中招生专业22个),涵盖理、工、经、管、文、法、教、艺8大学科门类。抚州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力争将赣东学院建成具有“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

  自办学来,学校教学科研能力不断的提高,先后获批省级一流建设专业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一流课程8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并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荣获铜奖两枚。

  此外,学校大力推进应用转型发展,深化校政企合作,持续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的提高办学声誉。如:与北京大学共建“临川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与北京易华录共建“数字技术产业学院”,与抚州电信共建“赣东数字经济研究院”等。

  学校人文气息浓郁,现正大力实施“人才立校战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浓厚,是有志之士实现理想和抱负的家园。

  本次拟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85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几个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年龄要求。所有报考人员一定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即指2005年4月14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允许超出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式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式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方可报考。

  (3)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核检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14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报考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10.岗位要求具有学术成果的,资格审核检查时须提供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皮和目录等材料,或者已录用未刊出的须提供论文和录用证明,或者获奖的须提供相关奖状证书。

  SSCI、SCI、EI期刊(不含会议)收录论文均以数据库正式检索到为准。如论文被SSCI、SCI或EI期刊(不含会议)收录,须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SSCI、SCI或E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须提供期刊为SSCI、SCI或EI的刊源证明。CSCD、CSSCI、北大中文核心、SCD期刊收录论文的期刊目录版本均以论文发表当年所适用的版本为准。

  省级竞赛是指由省级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全省(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或由国家级竞赛各赛区组织的分区竞赛。

  11.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对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企业为报考人员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

  12.岗位要求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13.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一定要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网站:

  (三)报名流程:报考人员于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江西人才服务网(),进入“赣东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或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本次考试不收费)。

  1.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报考人员应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隐私信息、证明、证件等有关的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如对自己是不是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先向赣东学院人事处电话咨询,确认合乎条件后再填报。

  2.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考试开考前3天将个人隐私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无故缺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3.报考人员“资料登记”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在招考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一)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合乎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检查采取线上先预审查方式来进行,后续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确认时间将另行通知,如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直接取消选聘资格。赣东学院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赣东学院负责解释。

  (三)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1.考生于考试前在江西人才服务网()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后续公告。

  2.考生持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核。请报考人员务必依据自己健康情况做好应考安排。

  课程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素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举止仪表等。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心理承担接受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心理疾病等。

  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根据不同岗位需要,采取笔试(综合能力、公文写作)和面试(课程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具体如下。

  ②课程试讲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如出现末位同分,取成绩前五项要素得分高者入闱。

  ①采取“综合能力笔试(30%)+课程试讲(70%)”的方式确定考核总成绩。

  ②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分),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笔试合格方有资格参加课程试讲。在综合能力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闱课程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则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者直接入闱课程试讲。

  ③对取消或放弃课程试讲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的综合能力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④课程试讲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考核总成绩并列者,根据课程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下一环节人员。

  ①专职辅导员采取“综合能力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的方式确定考核总成绩。

  ②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分),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笔试合格方有资格参加结构化面试。在综合能力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则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者直接入闱结构化面试。

  ③对取消或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的综合能力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④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考核总成绩并列者,依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下一环节人员。

  ①管理岗采取“综合能力笔试(30%)+公文写作笔试(40%)+结构化面试(30%)”的方式确定考核总成绩。

  ②综合能力笔试、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合格线分),应聘人员两门笔试均合格方有资格参加结构化面试。在两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能力笔试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总分(综合能力笔试成绩*30%+公文写作笔试成绩*40%,按该科目占考核总分的比例折算,如综合能力笔试80分、公文写作笔试85分,则综合能力笔试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总分为“80*30%+85*4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则两项笔试成绩均合格者直接入闱结构化面试。

  ③对取消或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产生的结构化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的两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④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考核总成绩并列者,依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下一环节人员。

  1.所有岗位均须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综合能力笔试、公文写作笔试、心理测试、课程试讲、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赣东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赣东学院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心理素质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三)根据考核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东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于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编制备案制,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对因资格审核检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市人社局和赣东学院会商同意,可在成绩合格未入闱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赣东学院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