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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规范

2019年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申报有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3-10-30 09:57:40 |   作者: 试验规范

  答:课题由团中央发布,为省部级课题;由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牵头,会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开展课题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结题验收等工作。

  问题2:公布的20个课题内容,是否只是方向性题目?是不是能够自拟题目和研究内容?

  答:公布的20个课题是方向性题目。申报者可以此为方向,结合真实的情况略作调整,自拟具体的研究题目和内容,但不得做重大调整。

  问题3:公布的课题类别,除“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外,是否还有“一般项目”或“自筹经费项目”?

  答:公布课题共20项,其中“重大课题”5项、“重点课题”15项。此外,未设“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问题4:公布的20个课题,哪些是“重大课题”,哪些是“重点课题”?最后立项是否确定20项?

  答:公布时不划分“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评委会将根据申报情况做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同时确定“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拟确定“重大课题”5项,对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和青少年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重点课题”15项,对青少年群体研究和推动有关政策制定具有建设意义,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总计拟确定立项课题20项;如果某方向申报情况不佳、质量不够,则不立项。

  答:本次课题涉及的“青年”概念,以《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为依据,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初中生可当作研究对象。

  答:本次公布的课题目的是围绕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有效实施,适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需要,加强青少年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所以,申报也必须和青少年发展相关。非青少年发展相关的选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答:中外青少年在某方面的对比研究可以申报,但单纯的国外青少年研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答:青少年相关学科领域的科研院所、学术单位、团组织或专家学者,均可以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提出申报;也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但只能有1名牵头主持的课题负责人。

  问题9:课题负责人的职称是否有限制?无职称是否可申报?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是否可申报?

  答: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课题参与人对职称无要求。无职称者,或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原则上不可牵头负责申报;如确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得到本领域2位专家推荐(正高职称),须报评委会研究,确定能否申报。

  答:不可以。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参与人员同年度也只能参与一个课题。

  答:可登录“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网站(、“中国青年网”(/),下载填写课题申报书。

  答:申报课题需征得所在单位科研或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盖所在单位科研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

  答:都要提交。请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加盖所在单位科研及相关主管部门公章,于2019年5月1日前寄送至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5号;邮编:100089;收件人:洪明;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只提交电子版的申报材料,将不列入立项评审范围。

  答: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如遇特殊情况或深化研究成果需要延期,可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论证,决定是不是延期。

  答:立项时间暂定在6月中旬,研究时间也以这一段时间为基点,具体以确定发布日期为准。

  答:课题立项将在“团中央权益部”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年网”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网站等平台公布。并且,将给申报者寄送《课题立项通知书》,签订委托研究协议,分批拨付经费。

  答:课题结项时,须提交课题报告、调研报告及相关材料。专家组将对研究成果做评估验收。成果形式可以多样,不限于发表中文核心、CSSCI期刊论文等,可以是研究报告、期刊论文、图书专著、管理办法、内参文稿、政策建议等,鼓励研究形成高质量的青少年发展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