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3-10-08 09:08:49 |   作者: 新闻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厅。

  1998年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定于10月底前完成,请各盟市接到通知后,将本地区的资质报审材料汇总,并提出初审意见,报送我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逐步推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境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规定的范围实施。

  第三条在各级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监督管理下组建相应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有形建筑市场。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自治区首府设置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设置一个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

  各盟设置一个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盟所在市、镇原则上不设立有形建筑市场。

  各盟市所属旗、县(市)在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根据真实的情况设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有形建筑市场。

  第五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受委托的国家各部委在自治区境内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自治区直属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及含自治区投资并在自治区计委立项或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的建设工程项目。

  盟市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辖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自治区授权、委托管理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第六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规定的管理范围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以下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第八条盟市甲级标准:

  (三)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在做的工作经验工程建设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三)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在做的工作经验工程建设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第十一条盟、市、旗、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由自治区负责资质审批和年度检验。其中:旗、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资质审批和年检由盟市负责初审。

  第十二条资质年度检验每年于第二季度进行。受检的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对照其资质标准,逐条写出达标或未达标的书面材料,附相应的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年检中按标准升级或降级的,要重新颁发资质证书,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甲级年检不合格,降为乙级;乙级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更多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一定要标注明确“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代表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别的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