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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03 02:11:35 |   作者: 新闻中心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四)项目预算:450万元(含税),具体采购金额依据业务发生量据实结算。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评价为合格者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如招标人业务模式发生明显的变化或供应商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于非招标代理服务业务招标人有权顺延其他中标人提供非招标代理服务。

  选聘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代理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对外招标、邀请招标及非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业务。本项目由于采购数量与时间的不确定性,需公开对外招标确定供应商入库。公开对外招标类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供应商库内选取代理机构,非招标类项目的代理服务由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有充足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上的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法定资格、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一年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或与本企业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生效裁判文书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七)不接受在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中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含直属单位)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别的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注:本项目资格审核检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一定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资料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三)获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汇大厦5层507室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获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汇大厦5层507室。

  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发售。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资料:携带资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夹名称要求以项目名称加企业名称命名)。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3)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汇大厦5层506会议室。

  (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最大限度地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己检查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问题造成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企业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4、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汇大厦5层506会议室。

  (五)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金汇大厦5层506会议室。

  委托人(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全称)的 (姓名)(职务)(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