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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施工公司三级资质取消2021年建筑施工公司资质新标准 已出!!!

发布时间: 2023-08-25 11:58:19 |   作者: 新闻中心

  原标题:7月1日起,施工公司三级资质取消,2021年建筑施工公司资质新标准 已出!!!

  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这中间还包括工程建设价格、施工三级等资质:

  将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由三级或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丁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将建设工程勘测考察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将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监理事务所资质和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1、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通信等资质审批权限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据真实的情况决定)

  2、施工资质。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改革后,施工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个压减为40个,压减71%。

  3、工程勘测考察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勘测考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压减73%。

  4、工程设计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将155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95个压减为72个,压减82%。

  5、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可承担各类工程监理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盾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

  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施工资质: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工程项目施工、工程监理四大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施工资质中的通用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

  (工程设计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公司能够换发相近行业资质;取消别的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格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筑设计企业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格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公司能够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有针对性地调整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原则上不提高标准,最低等级资质可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住建部正式版《方案》指出,新资质标准发布后,设置1年企业资质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实现企业资质审批“一网通办”,所有企业资质信息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2020年1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确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海南6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2021年3月5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试点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6月30日。截至目前,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已扩大至15个地区。

  企业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上述资质填报的业绩项目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数据等级标记为A级(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建设项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录入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2020年1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不可以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对于存在有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各级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本地区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

  2021年2月19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请协助核查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过程中发现,部分申请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填报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存在未在申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或在多个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为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挂靠行为,请通过现场核查、约谈相关企业等方式核实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为申报企业在职员工,并将核查情况(附现场核查记录、约谈笔录、照片等材料及相关企业出具的情况说明)报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确定后,住建部已经启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的修订工作。

  在住建部还没有正式公布最新文件的同时,大家应先对现有文件加深理解,有助于更好决策怎么样应对行业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和报道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文件的修订情况。

  第三、哪些资质会被取消?认为市场化程度高、施工安全质量风险低、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资质或将被取消!例如:已经取消的园林绿化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将是取消的重点;

  第四、哪些资质不会被取消?认为涉及国计民生、安全质量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资质短时间内被取消的可能性低,例如:各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第五、没有取消的资质改革的趋势?简化资质考核条件,重点考核企业信誉和业绩等指标。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可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经营事物的规模资质限制。企业经营的核心是信誉与业绩,这是资质将引导的方向,也是趋势。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