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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代理市场“鱼目混珠”?泰兴建立招采代理分级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2-11 17:43:45 |   作者: 新闻中心

  近日,泰兴出台《关于加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情况做综合考评,并以分级评价方式划分等级,全面规范管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行为。

  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2018年,住建部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再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即可承办招标代理业务,监管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管理缺少有力抓手,行业管理面临新挑战。

  泰兴市行政审批有关负责人说,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取消后,进入招标采购代理市场的门槛大大降低,出现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等问题,业主单位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作为参考,直接影响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和效率。

  对此,该市创新监管模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从机构和人员两个方面入手,对在该市范围内从事招标采购代理的机构做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在日常监督、专项督察、政策扶持、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实行差别化管理。

  机构方面,根据代理机构综合考评得分,对代理机构进行包括基本信息、业务素养、不良信息三个方面内容的分级评价。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分别给予A、B、C三个评价等次,业主单位选择代理机构时,可优先选择经过评定的A级代理机构,慎用C级代理机构。

  人员方面,该市规定,招标(采购)代理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才能获准上岗,并在日常工作中接受行政审批部门监督管理,主要以实时记录、积分管理的方式,对其参与的每个项目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组织等全过程记录打分,并根据即时扣分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专职人员扣分累计达10分及以上的,暂停其在泰兴的从业资格,自取消之日起,3个月内不接受其资格申请。(记者 朱敏丽 通讯员 新芳 新荣 钱滨 周璟)

  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情况做综合考评,并以分级评价方式划分等级,全面规范管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行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