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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南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的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9 14:21:19 |   作者: 新闻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安排,现公开遴选合乎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对南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工程招标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主要招标建设内容: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根据法律和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南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投资预算并负责财政评审全过程活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招标业务。

  (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营业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市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

  (三)招标代理机构拥有非常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且未被从业主管部门处罚,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有关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活动。竞选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有5人以上固定工作人员。具备水利高级工程师及水利造价预算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公司配备人员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招标代理方案、初步报价函、服务承诺函、无不良记录的说明(检察院出具);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库的注册备案证明截图;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提供政府单位出具的优秀代理证明、提供管理部门出示的优秀代理机构证明可以加分)

  (四)申请人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统一用文件袋封装并盖公章,文件袋上请标注企业名称、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和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的方式为:从本次报名的公司中遴选出拟邀请对象后,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如下:

  采用公开征集代理机构的方式,从合格竞选人自行提供的资料做综合评判打分,得分从高到低选前三名为拟定邀请人。

  在拟定邀请人中,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本次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

  (二)报名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与农田建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