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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19号

发布时间: 2024-02-01 13:27:09 |   作者: 新闻中心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87项以及《对外援助管理办法》(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外交部 商务部令2021年第1号)和《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规定,商务部通过资格招标方式,进行部分类别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组织新一期资格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资格招标认定实施企业类别包括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援外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和服务于援外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单位。

  成套项目是通过组织或者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全过程或者其中部分阶段,向受援方提供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等成套设备和工程设施,并提供长效质量保证和配套技术服务的项目。

  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根据不同项目承包方式,相应承担的主要工作为:在“采购-施工”承包方式下,承担成套项目的专业考察、工程勘测考察、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和全过程项目管理任务;在“设计-采购-施工”承包方式下,承担成套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任务。详细情况详见《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3号)。

  技术援助项目是综合采用选派专家、技术工人或者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设备等手段帮助受援方实现某一特定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目标的项目。

  援外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依据立项批准的内容,综合采取上述手段,承担帮助受援方实现特定目标的任务。详细情况详见《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5号)。

  1.顾问咨询单位。承担援外成套项目的专项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审查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出具技术、安全和投资等方面的监督审查意见。

  2.检查验收单位。承担援外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的检查验收任务,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和编制检查验收报告。

  4.前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其他资格条件按照拟资格招标认定的实施企业类别分别设定。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及认定公司数详见附件1。

  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资格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可自2022年7月6日至12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如下:

  按照申领函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及其他所需文件要求,于工作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需附上以下文件彩色扫描件:

  (四)申领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招标文件的,需提供与专业类别相关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企业申领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截止时间按类别分别为2022年8月15日和2022年8月29日,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资格招标开标环节以远程视频会议方式来进行。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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