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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第二批)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3 02:01:55 |   作者: 新闻中心

  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江西省内水运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根据项目管理工作需要, 需选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项目业主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第二批)进行公开对外招标。

  《江西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中多个项目陆续开展实施,其中部分水运建设项目将由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管理,为有序推进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项目的招标工作,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招入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近1年内(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下同)负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工程建设项目为近1年内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文件或批准开展相关工作的项目),具体以委托人下发的各批次代理任务委托函为准。

  包括工程、货物和服务类的招标以及部分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拟订招标(采购)方案、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如需)和招标(采购)文件、编制固化清单、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需)和招标(采购)公告、预定开评标场地、协助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如需)、对资格预审文件(如需)和招标(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组织开评标活动、聘请公证机构(如需)、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评审)委员会、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评审)工作(如需)、发布招标(采购)结果公示和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协议书、编制招标(采购)工作报告、协助异议处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移交招标(采购)资料等招标(采购)全过程服务工作。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5。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估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若投标人未参与评价,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需要注意的几点的通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交易主体登录-交通非自动评审-别的类型(投标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否则就没办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