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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规范

公路设计行业优胜劣汰加剧杜绝转包限定分包应同意专项分包

发布时间: 2023-10-08 09:09:27 |   作者: 施工规范

  建设单位在合理确定专业组数量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的前提下,应允许勘察设计单位分包非主体服务内容,同意或鼓励分包具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勘察设计事项,均应履行相应的程序。

  在招标阶段,应不排斥勘察劳务和特定专业设计分包,限制外业调查外包,禁止设计的具体方案拟定和优化室内完成。设计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必须带领其团队赴现场调查,防止勘察设计内部管理演变为代签图表或扉页签章。

  0.18.1公路勘察设计行业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企业人员数量减少,竞争力加强。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1999]101号),勘察设计单位逐步改为企业。通知指出“勘察设计单位数量过多,队伍结构不合理”,事实上,这一现象逐渐变得更为突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招标投标法》于2000年颁布,市场开放;二是为配合事业改企业、扶持勘察设计单位走向市场,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勘测考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大幅度提升了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且不允许随意降低,行业利润较丰厚,即使《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逐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废止前述标准,仍将被延续和参考;三是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工程规模很大,服务需求持续较大。

  全国公路网规模、密度、级配,已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土建工程规模已经明显减少,未来主要是养护工程和交通工程,提高道路服务水平和安全性能,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现代工程管理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的“五化”要求,构建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四个交通”。

  公路勘察设计行业,未来需要的是更高层次的技术服务,同时,没有“收费标准”保护,改革开放初期至改制初期的3个条件已经不存在了,竞争势必激烈,勘察设计企业将向“大、强、专”发展。为此,更应允许分包,或发包时照顾中小企业。

  0.18.2公路建设规模处于下降过程,养护工程规模逐年上升,投资主体或将变化。

  公路建设经过30年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未来建设规模将持续减小,例如2017年、2018年严格筛选PPP项目。公路网建设基本完成后,养护工程、智能交通建设将持续增大,如路面大中修、桥梁加固等,需要的资金和人员投入必将会增多,但远小于建设项目减小的需求。

  投资主体和工程类别及属性变化,无疑对勘察设计提出新的、较高的要求,后续建筑设计企业或养护单位,在勘察设计活动中的监督管理力度势必加强,勘察设计单位一定要能够协调投资人利益和公众利益。

  0.18.3新闻媒体和公众自媒体对公路建设问题曝光力度加大、热度持续高涨。

  项目建设遗留缺陷、工程浪费、造价指标持续增大、超概问题、设计粗糙、重大设计变更、生态环境影响大、运营安全性偏低、建设和运营衔接不畅。针对这样一些问题,通过抓好公路勘察设计管理,在坚持公路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前提下,能够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减小长周期投入。。

  国内建设规模趋势必将影响公路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国内行业全部企业和人都将面临优胜劣汰和重新选择,剩下的必然少而精,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仍将继续留在行业内,待遇和发展不致明显变差,部分人员将离开这个行业,转移到新兴行业或其它行业。

  实施《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修改乡建部令第45号令)及配套标准之后,适应目前的发展形式,更看重技术力量注册管理,单位更多是组织协调平台。

  通过“一带一路”等国家对外战略,转移或输出勘察设计产能,到需要建设基础设施的国家,如非洲、东南亚和东欧等,选择国家政治稳定,发展意愿强烈,资源开发迫切的区域,基本具备大规模公路建设条件。公路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做好法律和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准备。